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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誠徵專任或專案教師,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2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8-27

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誠徵專任或專案教師

 

一、 名額:2~3名(專任或專案助理教授以上)

二、 起聘日期:民國114年02月01日

三、 資格條件說明:

1. 具備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電子、電機等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。

2. 依教育部規定需具備累計一年以上業界專(兼)職實務工作經驗。(實務經驗類別:博士後研究、業界、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及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等)

3. 專長:具有電力、5G通訊、智慧控制及AI相關應用。

4. 具備英文授課能力。

5. 具備SCI/SSCI期刊論文發表能力。

6. 可執行產學合作計畫。

四、 檢具資料:(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標示清楚並裝訂成冊)

1. 簡歷表(包含通訊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信箱、近期照片、研究專長和著作目錄)。

2.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須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) 。

3. 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證書影本。(無則免附)

3. 應徵教師自傳,包含研發成果彙總表及未來研究方向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4. 成績單(包括大學部和研究所)

5.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如業界實務經驗證明、國考及格證書、證照、專利、得獎證明等)。

6. 應徵教師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(需自行下載)。

五、相關權利:

1. 本校提供最高120萬元研究啟動基金(100萬元設備費及20萬元耗材或人事費)。

2. 新進教師可降低基本授課時數為6小時。

3. 提供單身或眷屬宿舍申請。
4. 應徵資料隨到隨審。

六、通過資料初審者,本系將邀請至系上面談。

七、應徵截止日期及寄件地址

1.應徵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2.寄件地址:

     243303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工專路84號

     明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(請註明「應徵新聘教師」)

3.所寄資料,不論是否通過初審,恕不寄還。

4.聯絡資訊:

  系助理:陳品如小姐

  Tel: (02)2908-9899 EXT 5200

  E-mail: prchen@mail.mcut.edu.tw

  系網址:http://ee.mcut.edu.tw/app/index.php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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