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徵聘育嬰留停職務代理人,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0月22日(以郵戳為憑)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4-10-15
明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徵聘育嬰留停職務代理人
一、【需求人數】1名
二、【工作內容】
1.管理本校產學合作計畫相關事宜。
2.管理及推廣本校智慧財產(專利及技轉)。
3.承辦校內各項產學相關業務。
4.承辦校務基本資料庫審查及填報作業。
5.其他主管交辦事項
三、【需求條件】
1.學歷:學士(含)以上畢業。
2.資格:需具備相關電腦操作(WORD、EXCEL)、基本文書處理、主動積極之服務熱誠及善於溝通協調之工作能力,具學校行政業務經驗且能獨立作業者尤佳。
四、【薪資待遇】34,460元/月
五、【檢具資料】
1.履歷表(含照片、學經歷、專長及連絡方式)
2.自傳
3.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4.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如英文成績證明、證照)
5.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
六、【收件方式】
紙本郵寄:24301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,明志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車靜玫副理收(信封請註明「應徵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職務代理人」)。
七、【聯絡資訊】
產學合作發展中心車靜玫副理,(02)2908-9899#3071
八、【電子郵件】
九、【截止日期】
2024年10月22日截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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