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志科技大學教務處選才辦公室計畫專案助理,收件截止日期114年4月7日(以郵戳為憑)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3-28
明志科技大學教務處選才辦公室計畫專案助理
一、【需求人數】1名
二、【工作內容】
1.計畫相關活動籌備與執行。
2.撰寫本計畫相關文案。
3.相關活動經費核銷。
4.計畫檢討分析與結案報告撰寫。
5.學校指定安排之工作事項。
三、【需求條件】(依各單位實際需求設定,常見需求條件如下:)
1.學士以上
2.熟悉學校相關行政文書、office作業系統者。
3.具備工作規劃、執行及協調能力。
4.具辦理活動之能力。
5.具備耐心、敬業精神及良好的工作態度。
6.具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佳。
四、【薪資待遇】
1.學士級35,200元,碩士級40,200元。
五、【檢具資料】
1.履歷表(含照片、學經歷、專長及連絡方式)
2.自傳
3.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4.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如英文成績證明、證照)
5.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
六、【收件方式】
紙本郵寄:24301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明志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蘇豫臻小姐收(信封請註明「應徵選才專案辦公室計畫專案助理」)。
七、【聯絡資訊】
教務處蘇豫臻小姐,(02)2908-9899#4469
八、【電子郵件】
九、【截止日期】
2025年04月07日截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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